前幾天買了蒜苗,好久沒有吃了。
小時候跟爺爺奶奶在彰化溪湖的日子歷歷在目。
那時我們有吃不完的蔬菜。叔公家前面有一顆吃不完的桑椹樹。我跟小堂姐最喜歡爬上去挑最大最黑的直接吃。紅黑紅黑的就留著讓它們繼續長。而蒜苗就是親戚朋友間互送的日常食材。
嬸嬸都會一大把一大把的用報紙包著,還帶有濕泥土包覆著根,就怕太快乾枯。
我們都知道,要留一口,而不是全吃,這是基本原則。
奶奶過世後,我陷入一個絕境。並非是憂鬱、而是一種感覺到我的童年真的宣告結束了嗎?爺爺還在啊,我怎麼會這麼失落。
阿罵家牆壁上有我的大畫作。我還記得是阿罵一遍煮飯一邊大喊問我在做什麼?!
我偷偷摸摸的畫下一個堪比三星堆人物的大臉,一條線的眼睛,扁平一條線的嘴。旁邊還有一個我用盡腦力寫下的王字。
蒜苗。油下去大炒,蓋上鍋蓋。一分鐘後打上兩粒雞蛋。再翻炒一下。一口氣吃光光,心裏感到踏實。
切下來的根,怎捨得丟。從彰化到台北,再到海外,我的心還是在那個四合院環繞的環境。
抬頭可望滿天星斗的溪湖。
種好了我的蒜苗,在南洋。也長了幾公分高了。

